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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課程役期折抵之內容為何?

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10日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第二條修正規定,大學分別按各學制,以每八堂課折算1日為計算基準,各學制折算役期總日數,82年次以前以22日為限,83年次至93年次合計以10日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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