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校「學生社團輔導辦法」第13條社團課程、活動涉及請假事項,悉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辦理。
1.各社團經核准辦理之大型晚、舞會等活動,參加及承辦學生,均以「大型活動參加名單」辦理「晚自習」(含晚點名晚歸)公假。
2.辦理大型活動,因場佈、場復需要,申請上課期間公假,經審查核准者,以「學生公假證明單」個別上網請公假。
3.師長委辦活動,經審查核准者,以「學生公假證明單」個別上網請公假。
公假相關事宜,請點選查詢。
http://studentaffairs.cgust.edu.tw/p/412-1009-835.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