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公告】教育部函轉有限責任台灣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辦理合作事業國際論壇與工作坊活動
一、查合作社法第7-1 條第1項略以:「政府應以自行辦理、獎助合作社或結合民間資源等方式,提供多元化獎勵與扶助措施,辦理下列事項,以健全及強化合作社組織」,其辦理事項包括「宣導合作制度」、「辦理合作教育訓練」;又查青政府際交流合作,強化青年國際事務與跨文化知能,並對青年參與國際交流給予經濟、外交及其他必要之協助」,合先敘明。
二、本社執行內政部 115 年推動合作事業發展委託專業服務案,將辦理合作事業國際論壇與工作坊,辦理資訊如下:
(一) 115年(下同)10月24日(六)假北科大集思會議中心 301艾爾法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 1 號)舉辦合作事業國際論壇。
(二)10月25日(日)假北科大集思會議中心 303 西格瑪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舉辦合作事業國際工作坊。
三、後續活動訊息將公告於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訊息快遞」 的活動消息,及本社官網的「重要公告」專區進行公告。
相關連結:相關連結
二、本社執行內政部 115 年推動合作事業發展委託專業服務案,將辦理合作事業國際論壇與工作坊,辦理資訊如下:
(一) 115年(下同)10月24日(六)假北科大集思會議中心 301艾爾法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 1 號)舉辦合作事業國際論壇。
(二)10月25日(日)假北科大集思會議中心 303 西格瑪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舉辦合作事業國際工作坊。
三、後續活動訊息將公告於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訊息快遞」 的活動消息,及本社官網的「重要公告」專區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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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承辦:
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李冠達
公告期限:
2026-10-19 ~ 2026-10-26
公告編號:
78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