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申請車資補助?
1.去程補助條件:病情嚴重、夜間緊急就醫且無校車者(由生輔員「舍媽」、衛保組老師、教官等老師協助叫車)。
2.回程補助條件:行動不便、傳染疾病、嚴重暈眩無法搭乘校車者,或回程時間無校車者。
3.車資補助以單程 150 元、雙程 300 元為上限。
4.車資補助申請單可於平日至健康中心外資料櫃自行拿取,填寫完成後,請於星期五中午 12:10–12:50 至校醫門診繳交申請資料,等候審核。
5.申請時請將個人資料及就診原因填寫清楚,並註明叫車人員;叫車人員須為教官、生輔員或老師。
6.申請時須檢附醫療收據、診斷證明或藥袋(三擇一,可影本),以及計程車收據正本。
7.審核通過後,將以班級信箱投遞通知,審核作業時間約 1–2 週。
8.收到審核通過通知後,請於星期五中午 12:10–12:50 至校醫門診領取補助金額。
9.若經通知兩次皆未前來領取,則取消該次補助領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