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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班級自治幹部實施辦法」

公告文號:中華民國113年5月3日長庚科大法字第1130000046號
通過會議或核定:校長核定
修訂「班級自治幹部實施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
配合學生事務處組織名稱變更,修正第4條第九款「諮商中心」更名為「諮商輔導組」,及修訂第4條第十四款學生宿舍自治委員會及組織章程名稱,以及依「規章及表單管理辦法」酌作第8條文字修訂。
詳細內容請參閱相關連結。

相關連結:班級自治幹部實施辦法
公告承辦: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規章辦法搜尋網
公告期限: 2024-05-03 ~ 2025-05-02
公告編號: 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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