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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益事業群「助學獎助學金」(請自行送件)

一、申請資格:本獎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且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經該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 ),並符合下述條件之ㄧ者:
1.就讀於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2、申請證件:
1.申請書
2.政府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乙份
4.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證明當學期有學籍者)
5.前一學期在學成績及操性成績單正本
6.申請人本人清晰銀行或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加蓋印章及簽名) (如符合條件將採匯款方式直接匯入申請人帳戶內)
7.正本資料務必提供正本,否則視為文件不全,不予受理審核
二、獎助金額:
每名每學期最高5,000元整,名額100名(全年上、下學期共計200名。
三、申請期限: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
公告承辦: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沈少傑
公告期限: 2024-04-13 ~ 2024-05-31
公告編號: 68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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