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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一、申請日期:自即日起113年3月22日止,為配合學校審查推薦作業流程,請有意申請同學務必於3月22日前備齊相關資料送交生輔組(嘉義分部請送學務組),逾時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 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書。
(二)成績單。
(三)清寒證明種類:
1.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公所核發,勿附村里長清寒證明)
2.導師證明(家庭遭遇變故生活陷入困難或其他特殊情況)
四、獎助相關資訊,詳如附件。
公告承辦: 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沈少傑
公告期限: 2024-02-26 ~ 2025-02-22
公告編號: 68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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